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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馆须知:

图书馆是知识和文化的乐园,为了使每一个读者都能在良好的阅读环境下,享受到遨游书海的乐趣,请到馆的读者做到:

1、遵守规定、爱护公物、乐于助人。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穿背心、拖鞋进馆,不做有碍观瞻之举。

3、请尊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阅览室有关规定。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如书籍、电脑等,保持书刊的整洁,请勿涂改、批划、撕毁和污损;违规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安全。不得在馆内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追逐、睡觉、争吵打架。入馆请将手机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馆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楼梯环廊的扶手栏杆禁止坐人、禁止放置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进馆。饮料和食物禁止携带进入阅览区。严禁使用明火器具,严禁私自利用本馆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和接线板。

5、不在指定地点(休息区)外饮食,不带宠物入馆。

6、团体参观人员须提前与本馆联系,并由本馆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登记入馆。未经准许的团体于馆内进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者,本馆有权制止。进馆人多时,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推销人员、市场调查人员谢绝入馆。

7、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于免费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如有遗失,本馆恕不负责。

8、经出口通道时,如遇保安系统报警,或值班人员抽查,请读者积极配合接受检查。

9、一旦发生火警或者危险,切记不要慌乱,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火警时千万不要使用电梯!

10、未成年读者进馆阅览或参加读者活动时,其监护人须履行监护之责。

 

 

借阅须知:

1、读者持本人读者证可免费在本馆借阅馆藏文献;但主题阅览区的馆藏文献暂不开放借阅,仅供在馆阅览。

2、本馆书刊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选书时,请保持书架整齐,不要乱放图书。

3、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各位读者请不要单次取阅过多图书,并请在该阅览区阅读,图书阅毕请置于指定位置,由工作人员还架,不要将书刊随意上架。

4、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被涂划、掉页、损坏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请工作人员验证。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验证的以上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馆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5、借书时,请将读者证与要借的全部图书一并交给服务台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出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并提供借书清单,外借手续即算办妥。

6、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借书单上的记录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7、每张普通读者证每次限借10册,借期为30天,如无其他读者预约,到期前可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由原到期日往后顺延。

8、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严禁带进其他阅览区,或携带出馆。

9、续借可通过到本馆借阅服务台、拨打服务电话:8209337782093477(服务电话的服务时间为本馆开放时间)、登录本馆网站:http://www.szclib.org.cn、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办理。凡到期未能在电话上、网上成功续借的图书,须准时交还图书馆,逾期归还须扣除逾期积分。

10、请读者爱护图书(光盘)和书上粘贴的条形码,以免影响图书(光盘)借还。如发生损坏或遗失文献资料及条形码的情况,将按我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11、若有逾期未归还的文献资料或未缴纳的罚款,则冻结该证的借阅权益。

12、只供阅览,不供外借的文献资料,如需复印,应该让工作人员签批,复印完毕立即归还。

 

 

读者违规处理须知:

1、逾期处理

1)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时将按“积分计划”扣减读者积分。

2)超过借期不归还的读者,将给予扣减积分的处罚,具体处罚如下:每册每天扣0.5分(包括10天),10天以上每册每天扣1分(扣分按10天以下部分0.5/天,10天以上部分1/天)。

2、遗失图书处理

1)外借书籍遗失,应及时办理遗失赔偿。

2)遗失赔偿处理办法:

①可购买与遗失书籍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的同种书籍赔偿,并缴纳加工费(国内出版物加工费5元,外文原版出版物加工费7元)。

②如无法赔偿相同版本书籍(或经同意后的新版本的同种书籍),则按以下标准赔偿:a.国内出版物,按实际价值的2倍赔偿,并缴纳加工费;b.原版外文书刊,按实际价值的3倍赔偿,并缴纳加工费;c.成套多卷本图书,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的2倍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d.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赔偿价格赔偿。

3、遗失图书找回

读者在办理完遗失赔偿后的一个月内找到所遗失的书籍且完好无损时,可将原书刊退回图书馆,读者凭赔偿收据退还所赔款项;如系赔偿与原版本相同的书刊,则所赔书刊不再退还,找回的原版书刊经本馆盖章注销后归赔书人所有。

4、污损图书处理:

1)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的,按书刊资料实际价值赔偿;对批划、涂改、污损善本文献者,按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2)对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书刊资料者须赔偿原书,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赔偿原书,按书刊资料实际价值的5-10倍赔偿。

5、盗窃书籍的处理办法:

读者离开图书馆时,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带出馆,一经发现,即被视为盗窃书刊。如属盗窃书刊将采取下列措施:

1)确认其盗窃事实;

2)收回原书刊;

3)违规读者第一次违规将给予教育处理,第二次按盗窃书刊处理,交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损害设施设备和环境

1)凡损害图书馆设施设备者,由使用者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2)凡损害图书馆环境者,按实际损坏程度及有关条例和制度处理(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7、存包超时:

本馆实行免费存包制度,读者须在当天闭馆之前将存包箱内存放的物品取走,不得超时。过夜物品将集中管理,三天内无人认领之物品,本馆有权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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