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激发阅读兴趣,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鼓励读者更多地利用本馆各类阅读资源,积极参与各类阅读活动。
二、计划内容
1、参加办法
(1)本活动参与人员为本馆所有读者,工作人员除外。
(2)读者在办理读者证后,即获得100分原始积分。积分用于借书逾期、图书损坏及图书丢失等违约行为的处罚抵扣,以及参与指定活动的积分兑换。
(3)读者证在使用期间,若积分值低于0分,会被冻结。读者证将不能用于借书及参与抵扣积分的活动,但可参加奖励积分的活动。当积分值升至0分或以上时,读者证将恢复全部功能。
积分值 |
读者证功能 |
借书 |
参加抵扣积分的活动 |
参加奖励积分的活动 |
积分值≥0 |
√ |
√ |
√ |
积分值<0 |
× |
× |
√ |
(4)已注销读者证的读者,重新办证时,积分以原读者证的积分为准,读者证功能维持原状。
2、积分细则
(1)阅读积分
①每周二至周五,借阅本馆文献,每册(种)积10分,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读者证借阅额度的10倍;②每周六及周日,借阅本馆文献,每册(种)积5分,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读者证借阅额度的5倍。
(2)积分奖励:文化志愿服务积分
①文化志愿服务,每次3小时,积10分或20分;②临时性的文化志愿服务以相关活动通知为准;③具体参与流程以本馆相关细则为准。
(3)积分奖励:读者活动积分
参与本馆举办或推荐的各种活动并获得认可的读者,方可获得读者活动积分。具体加分细则以该活动通知为准。
(4)积分奖励:读者荣誉积分
青少年读者可凭三年以内的各类获奖证书向本馆申请荣誉积分:①区级奖励每次可积20分;②市级奖励每次可积30分;③省级奖励每次可积50分;④国家级奖励每次可积100分;⑤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一等奖每次可积600分、全国二等奖每次可积400分、全国三等奖每次可积300分;省级一等奖每次可积200分、省级二等奖每次可积150分、省级三等奖每次可积100分。
(5)积分奖励:捐赠积分
捐赠物品需经本馆工作人员审定并同意接收方可获得捐赠积分:①新书(整洁无破损,8成新以上的),以书价整数的10%计算积分;②旧书及教辅书(整洁无破损,5年以内出版的),以书价整数的5%计算积分;③大额及特殊物件的捐赠以具体评估进行积分。
(6)负分增值
①积分值低于0分的读者证,系统将自动为其增加积分,每天增加5分;(负分增值5分/天。)②当积分值升至0分或以上时,系统将停止增加积分。
3、积分抵扣
(1)借书逾期
借书逾期不归还的读者,将给予扣减积分的处罚,具体处罚如下:①10天以内每册每天扣0.5分;10天以上每册每天扣1分。(扣分按10天以下部分0.5分/册/天,10天以上部分1分/册/天。)②单册(种)图书,逾期扣分封顶100分。(扣分封顶100分/册。)
(2)损坏图书
除按图书损坏处理办法赔偿外,每册(种)扣除3分积分。
(3)丢失图书
除按图书丢失处理办法赔偿外,每册(种)扣除6分积分。
(4)积分兑换
可用于兑换本馆举办的各类电影、讲座等活动的门票。具体细则以相关活动公告为准。
4、奖励办法
(1)小学士卡:积分满300分或以上的读者,可获得“小学士卡”奖励。具体奖励为:借阅额度提高为12本;借阅期限为40天;其他借阅规则不变。
(2)小硕士卡:积分满1000分或以上的读者,可获得“小硕士卡”奖励。具体奖励为:借阅额度提高为14本;借阅期限为50天;其他借阅规则不变。
(3)小博士卡:积分满2600分或以上的读者,可获得“小博士卡”奖励。具体奖励为:借阅额度提高为16本;借阅期限为60天;其他借阅规则不变。
(4)小院士卡:积分满5000分或以上的读者,可获得“小院士卡”奖励。具体奖励为:借阅额度提高为18本;借阅期限为70天;其他借阅规则不变。
读者证类型 |
积分值 |
借阅额度 |
借阅期限 |
续借时间 |
普通卡 |
积分值<300 |
10本 |
30天 |
30天 |
小学士卡 |
300≤积分值<1000 |
12本 |
40天 |
30天 |
小硕士卡 |
1000≤积分值<2600 |
14本 |
50天 |
30天 |
小博士卡 |
2600≤积分值<5000 |
16本 |
60天 |
30天 |
小院士卡 |
积分值≥5000 |
18本 |
70天 |
30天 |
(5)本馆将定期举行读者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小读者进行表彰、奖励,具体以活动公告为准。
注:本计划自2009年8月18日开始实行,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对本计划拥有最终解释权。
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